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建章立制、提升效能、规范管理、提高标准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流程更高效。突出便民导向,统筹救助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技术支撑,联合市教育局、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印发《全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您”工作实施方案》,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完善“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工作机制,并组织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开展了专题培训,在市域范围内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徽帮您”一站式服务。 二是监管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托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的监测预警功能,监测低收入人口41233人,自动归集预警信息4461条,通过实地核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686人。充分发挥全市已建成745个村(居)社会救助服务站的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全市共走访摸排困难群众14.8万人次,解决困难对象有效诉求763个。 三是标准再提升。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自2023年7月1日起,黄山市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调整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8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60元,分别较上年度提高8.2%和5.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277元和988元,较上年度分别提高7.9%、5.1%。今年以来,全市保障低保对象29658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35亿元;供养特困人员8591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6945.1万元;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35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43.9万元,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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