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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高标准农田上的“保险管家”
作者:张宜 刘敏 王鑫 发布时间:2024-04-07 15:40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字号:大中小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关键措施,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皖南山区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工程质量+财产损失+管护服务”于一体的保险保障服务制度,探索建立皖南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运营”新模式,本着“小切口、大成效”和“试点先行、典型示范、先易后难、逐步推广”原则,遴选有承保资质的承保机构参与建设和后期管护,开展皖南山区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
优选试点片区。皖南山区高标准农田特点是土地散碎、施工条件复杂、建设内容繁多,歙县选取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王村镇新安村1000亩片区,既是新建高标准农田片区又是歙县“小田变大田”的先行区,是皖南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典型代表。
确定承保机构。根据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保险机构名录,我县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运营全过程需求,将日常管护及春耕前、汛期后进行定期清淤工作纳入竞争性审核条款,与有承保资质的承保机构进行协商,最终选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参与王村镇新安村新建高标准农田的保险试点。
明确试点标的。保险试点标的为王村镇新安村新建高标准农田片区的田间道路、灌排系统、防护工程、变配电工程及其他约定的内容。保险期限1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计算,保费通过农田水利管护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等方面筹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保险机构履行“第三方监理”职责,参与施工现场监督,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减少建后管护难度。
协同推进试点。成立由农业农村、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高标准农田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的高标准农田保险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高标准农田保险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高标准农田保险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关乎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升,更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此次与平安保险黄山分公司的创新合作,是对县内高标准农田建管工作的有益探索,通过科学、专业、精细化的保险管理,将高质量、高效率的风险减量服务贯穿高标准农田管护全过程,为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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