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启动防汛应急预案三级响应发布时间:2024-06-20 08:00 信息来源: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阅读次数:
字号:大中小我要纠错 打印收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关于启动县防汛应急预案三级响应的命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歙有关单位: 昨日我县已入梅,进入降水集中期,25日前受主雨带南北摆动影响,多强降水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计未来十天累计雨量180~250毫米,局部250~300毫米;市防指已于6月19日13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根据《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于6月20日8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现命令: 一、各级防汛责任人根据预案迅速上岗到位,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压实各个环节的防汛责任,全力做好防汛防灾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网格化体系责任人、基层防汛预警锣长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责任人要对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水库下游影响区、旅游景区、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低洼地、山塘、尾矿库、危旧房屋及中小学校舍等防汛薄弱环节进行巡查,组织危险地带的群众应转尽转,应撤尽撤。要加强水库、妹滩电站等水利工程调度和涉水工程的防汛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外来旅游人员的预警、疏导和避险转移工作;涉水景区要暂停营业,渡口、码头要做好作业船只的安全管理;出现道路、供电、通讯中断等情况,交通、公安、供电等部门要加强警戒,全力抢修。 四、应急抢险队伍要准备充分、随时待命,确保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五、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值守人员在岗在位,加强巡查,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汛情和灾情,迅速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 六、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令行禁止,高效运转,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