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育政策基石 保障参保者生育路作者:程心颜 发布时间:2024-08-07 09:35 信息来源:歙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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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推进,掌握生育及辅助生殖技术待遇保障政策,8月5日下午,歙县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及医保业务经办人员开展生育及辅助生殖技术待遇保障政策专项培训会。 培训会上,对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及将部分辅助生育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进行了详细培训。从8月1日开始执行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在不增加个人职工医保缴费负担的前提下,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外,同时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生育的,与参保地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本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发,进一步维护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的生育保险权益。新政策同步将城乡居民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元,调整为按分娩方式顺产补助1600元、剖宫产补助2400元。 据悉,新执行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将惠及全县20.19万适育参保人员,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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