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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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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注喜孙的估计必需认真的检试。他估计在两淮盐商的黄金时代,总资本约在七到八千万两之间,(注:《从政录》,〈姚司马德政图序〉。)事实上,这与我们估计十八世纪后半期盐商总盈利约二亿五千万两并无矛盾。汪氏和我们的估计数字之间的差异,正可以用两淮盐商无尽的捐输报效来解释;(注:除了在乾隆三年(1738)与嘉庆九年(1804)两淮盐商捐献了36,370,968两外,到了乾隆三十三年(1768)他们还花费了4,670,000两招待皇帝南巡。《清史稿》, 卷四三五,页2b。)盐商的生活型态与社会流动此两个因素,促使盐商将大量的资本转入非经济的用途;也因为要使其宗族组织可以运作,所以也将其大量资本作此用途。如果投入的商业资本数量非常的庞大,(注:汪喜孙宣称在1830年左右,两淮盐商的可运用资本已经萎缩到只有四到五百万两。见《从政录》,卷二。无疑地,安部键夫〈清代 于 典当业 趋势〉,《羽田博士颂寿纪念东洋史论丛》(东京大学,1950)一文的假设是有部份真实的,他认为两淮盐商的资本有许多转投入了其它更有利的行业,特别是典当业;典当业的兴起与两淮盐商的衰弱几乎一致。然而作者把汪中错认为是《从政录》一书的作者。)那么就可以很正确地解释在十八世纪长江下游,会出现辉煌文化与知识发展的动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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