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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5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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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为净化文字叫好!
据报载:今年初武汉市出台了由市长赵宝江签署的<武汉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的市政府令:对武汉三镇街头众多的繁体字,异体字及生造字等,从2月中旬起6个月内清理改正,逾期不改的,由有关部门按每字每日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的确,很长一段时间来,遍及城乡的大多数商店,机关的标牌都渐渐用上了繁体字,书写者声称如此做法”气派,美观,易吸引人”;加之目前港澳台等地都流行写繁体字,于是乎”跟着潮流走”,不但老字号店,广用繁体字,而且新开张的也不甘示弱,后来居上
还有很多商场,店铺,摊头的商品名称上,异体字,生造字比比皆是:出售酥饼,回收空瓶,新到饼干,瓶装橘汁….一字多用,同音形似而乱用,如此似是而非,令人无所适从.
笔者觉得,如果因文化水平较低抑或偶然失误造成的写错别字情况,那完全可以谅解,知错而后改嘛.然而,有意的持续地在社会公共场所让大量的不规范字招摇过市,这确实是在侮辱我们祖国的语言环境,君不见,大街行人,竟出顾客普遍反对招牌,广告上使用繁体字,对把”工厂”变成”工厰”,”药店”变”薬店”,”学习”变”學习”的现象多有腹诽;而且,数以亿计的中小学生更是纷纷诉苦繁体字难认,少数学生看到那频频出现的生造字便来个”依样画葫芦”,给学校教学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所以,武汉市出台的”社会用字管理办法"无疑是消除不规范用字,净化我国语言文字环境的一项最强有力措施,值得全国各地效仿!发表于<<黄山日报>>1995年5月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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