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冤案的制造者当时的“英勇报道”:聂海芬,女,1965年生,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同年加入共产党,现任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负责杭州全市公安机关市级管辖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预审办案工作。2000年以后,她主办全市公安机关市级管辖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预审办案工作。5年多时间里,经她主办及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此外通过发挥预审职能作用,她还深挖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余起,追回赃款800余万元。因专业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曾荣获嘉奖二次、三等功二次,2005年被评为全省刑侦行家,并先后被授予全国、浙江省、杭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及被评为杭州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一 预审工作简言之,就是在案犯到案后,对其进行审训、搜集证据,直至形成一个充分、完整的证据体系,最终追究案犯刑事责任的工作。这当中固然需要重攻,但更多的是要凭借专业知识,细心捕捉案犯心理,从中寻找突破口。 审讯最怕碰上不说话的犯罪嫌疑人。可聂海芬凭借着多年的实战经验,总有法子让他们开口。一次办案时,案犯怎么也不交待,聂海芬就从他怪异的姓氏--"第五"切入审讯,最终层层剥除案犯对抗心理,使其认罪伏法。 女性自有女性的特长和优势。聂海芬凭借女性细致的观察力和入微的心理体验力,与凶残狡猾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2002年办理的盛成礼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一案中,针对疑犯重江湖义气、吃软不吃硬、对抗心理严重的畸形心理,聂海芬精心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审讯策略,层层解剖,动之以情,晓之以义,沉着、冷静、机智地与歹徒面对面周旋,最终突开口供,迫使其交代了在广东、北京、江苏、安徽等地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100余起。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聂海芬之所以在工作岗位上屡奏凯歌,屡立新功,其精要就在于她不断地实践、学习、创新。公安预审工作是一门法律性、政策性、业务性极强的专门工作,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预审员,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政策理论水平,还要具有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方面知识。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犯罪形势,聂海芬在工作之余还不断加强学习新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实践和摸索攻坚克难的新办法、新手段。近年来,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如何利用这些科学技术为预审工作服务、提高预审专业科技含量和战斗力是聂海芬一直关心和思考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她的努力下,刑侦支队引进了先进的测谎仪,为进一步拓展刑事预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她的主持下,通过对数十人的测试,在甄别嫌疑对象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今年4月临安的一起投毒杀人案,对侦查部门纳入侦查视线的4人均进行测试,在排除前三位后,最后认定第四位被测试者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侦查人员审讯,犯罪嫌疑人果然交待了作案事实。 二 "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就是我的工作。"这是聂海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如此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平时性格温和、处事低调的聂海芬,办起案来却如同蛟龙出海、猛虎下山,雷厉风行,巾帼不让须眉,和男同志没有什么两样。面对疑难案件,她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精湛的业务能力,绝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2003年办理的张辉、张高平侄叔2人强奸(致人死亡)案,由于逮捕后2名犯罪嫌疑人均推翻了有罪供述,为了保障该案能顺利诉讼,聂海芬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通过对该案证据的分析、梳理,将现有事实、证据与该案要认定尚需讯问与调查的关键作为突破口,并通过辨认、侦查实验、调查访问、审讯等使2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证据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明体系。使得该案最终在没有完整口供的情况下,运用证据认定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成为杭州市第一起零口供判决的经典案例。此案的最终成功,极大地鼓舞了预审民警的斗志和士气。 2001年由她主办的周崇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因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不当介入,周的数名同乡在法庭上公然作伪证,称亲眼目睹该案系另一徐某所为,导致该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明知自己没错,可聂海芬还是带领侦查员再次组成专案组,以不成功决不罢休的气势和决心硬是花了近半年的时间,对原证据材料全部进行复核,同时补充、完善了新的证据,运用证据规则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并通过艰难的调查取证,突开了作伪证人的口供,最终使周崇伟被省高院作死缓判决,3名为主作伪证的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的成功办理在本市公、检、法、司部门影响很大,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各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作为基层实战部门,预审大队的民警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刑事犯罪分子,处理各类严重刑事案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人情、关系的干扰,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执法的客观、合法与公正,更严重的会引发违法违纪事件。作为支部书记、大队长,聂海芬在抓日常管理的同时,十分注重办案纪律的教育,通过经常性地开展廉洁奉公,防腐拒变的教育,制定严格的办案纪律,不断增强全队干警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不论大小均予高度重视,及时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决不护短姑息,近年来全大队未出现一起办人情案、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客送礼等违纪违规事件,在"三项教育"、先进性教育等各项学习活动中也没有一名民警出现掉队的现象。 同时,她又是位心细如微,柔情似水,关爱民警的好领导。在大队民警心目中,聂海芬不仅是一位工作负责,雷厉风行的上级部门的领导,更是一位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好大姐。她关心每一名民警及家庭生活,关注每一名民警的事业成长,关键时刻敢于承担责任,毫不犹豫帮助他人。在她的带领下,整个大队营造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成为一个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大家庭",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被市局授予集体三等功、先进党支部。在她领导的大队民警中,有五名年青民警在干部竞聘上岗中,走上了科队长的领导岗位。 "我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女性,在公安这个正义与邪恶较量的特殊岗位上,我可能更适合这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促使自己还要不停干下去。" 常时间从事预审工作,看多了受害人的痛苦、以及犯罪分子暴露出来的人性"恶劣"一面,聂海芬也曾想过要离开这个岗位,然而,当新一轮案件到来,她又会立即以满怀的斗志投入工作:"如今人与人之间的层面拉大了,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有不同的心理、作案动机,越来越难把握,但这也意味着预审工作的专业性越来越强、挑战性越来越高。因此,每办一个案对我都是一个新的历练。" 从警二十年,聂海芬以对党对人民的高度忠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热情投身于公安预审工作。1999年,公安部侦审合一改革,在很多同志纷纷离开枯燥、单调的预审专业的时刻,聂海芬没有丝毫犹豫和退缩,凭着对预审工作的一腔热爱和强烈责任感,义无返顾地留守在公安预审战线上,二十年如一日,始终奋战在预审战线上。 聂海芬所在的刑侦支队预审大队,主要负责承担市区属中级法院一审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预审办案工作。2000年以来,她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手装订的案卷材料可以装满一间30平方米的房间。多年来经她审核后的预审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及无罪判决案件,确保了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的办案质量。在近五年的办案中,通过发挥预审职能作用,还深挖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余起,追回赃款800余万元,各项办案指标年年在省、市名列前茅。 从事预审专业工作二十年来,聂海芬同志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作为一名全市预审专业仅有的女性警官,她以果敢的气魄、泼辣的作风深得大家的钦佩,成为全市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200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侦破的300余起有影响的杀人案件,几乎都倾注了她的大量心血,为全市公安机关的预审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在日常工作中,她认真负责,业务熟,标准高,要求严,办事果断,不放过案件中的一丝疑点,哪怕有一点的不满意,她也会毫不犹豫推倒重来。哪怕是一个普通案件的审讯方案,也要精心准备,力求完美。对她来说,加班加点地工作已是家常便饭,不管是周末还是下班后,办公室里经常可以看见她忙碌的身影。作为一名刑警,她没有因为自己身为女性而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一年365天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外奔波,协调、督办各类案件。多数时候,她往往风尘仆仆地回到家,又整理行囊准备再次出发,根本无暇顾及家人。 今年的聂海芬42岁了,但强烈的责任感仍将推着她在预审工作的岗位上继续战斗。同时,她还被杭州市警校聘为兼职教官,自编教材将自己20年预审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新人。近20年来的预审实践,聂海芬的业务能力不但得到了全市公安同行的认可,还获得了市检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业务处、庭的肯定,尤其在当前案情复杂、取证困难、犯罪嫌疑人狡辨及抗审能力强,案件办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她能审时度势,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移诉的案件质量上乘,为市检、法有关同行所认同:"经聂海芬同志把关的案件,我们信得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