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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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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出台廉政10项“铁律”
2014/3/20 14:38:08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19日,记者从吉林省教育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吉林省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0项“铁律”出台,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这10项“铁律”分别是:
关于办公用房 正厅级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级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6平方米。
关于公务用车 标准:排气量1.8升(含)以下、18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不得违规审批、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公车私用;越野车只作为下乡调研视察或处理突发事件时使用。
关于公务接待 不准提供或接受超过标准的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提供和食用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以及香烟、高档酒水;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严禁公款私请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关于高消费娱乐 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参与黄、赌、毒。
关于家属子女 教育配偶、子女、近亲属不要打着本人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能在本人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活动。
关于婚丧嫁娶 本人家属、子女婚丧嫁娶、出国(境)等重大事宜应事先报告;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关于廉洁过节 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会员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拜年等活动;严禁赠送、收受、分发土特产和提货券。
关于**和有偿中介 不准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得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取酬;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关于考风考纪 严禁在招生考试中,纵容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规定为舞弊行为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或谋取利益;严禁借考试、录取等便利,收受、索取财务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严禁出具虚**明材料,为考生异地违规参加高考提供便利;严禁违反规定为考生高考加分、保送、替考等提供虚**明材料;严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关于“小金库” 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对有关责任人先予免职,再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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