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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性灵派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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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简述“性灵派书法” □田耕之
  关于“书宗性灵”创作观提出的背景及策划首届“性灵派”书法原创作品展的动因
  书法能够表现人的性情、心灵,能够反映书写者的精神风貌和审美情趣,对于一个有基本的书写经验和起码的审美感识的人来说,这是毋庸置疑的。人的性灵千差万别,因而带来了千差万别的书写面貌;书写者在书写过程中非自觉地流露个人的精神气格、神情意态,早已为人们所感识,所以古人从书信往来中深切地感悟到“书疏尺牍,千里面目”,有了“字如其人”,“书为心画”的经典性概括。汉字书写之所以能够发展为一门独特的艺术,很重要的一方面是汉字书写过程非常逼真、非常客观地再现了书写者的书写活动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情态,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书者的性灵、情性,因而,在具有共性的、普遍意义的书写行为中展现了“这一个”,赋予个体生命存在运动的特殊意义而具有审美价值。我国古代书论受古典诗论、乐论、文论、画论的影响,认识到性灵对于书法艺术的影响及其美学价值,从王僧虔,到虞世南、孙过庭,到苏东坡、黄山谷,以至于清代刘熙载,都深刻认识到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阐述了“性灵”的美学特性及其审美价值。

  但是,由于受社会历史时代的制约和影响,数千年的书法为着实用服务的,实用功能占据主导位置。尽管“性灵”之于书法早已为人们所感悟,但却没有进入“自觉表现”的轨道。这是因为,在实用而书的历史时期也不可能有性灵表现的自觉——尽管人们已经感悟并深刻理会到。张旭、怀素借酒生情,抒情达性;杨凝式、米芾自作佯狂,表露心性;徐渭以宣泄心中块垒,放浪形骸。我们从他们的书迹中看到了他们性情表现得是那么强烈,那么淋漓尽致,事实上,他们或是逃避现实,寄情山水;或是遁入空门,皈依佛道。时人谓之“颠狂”,时世为所不容。在“存天理,灭人性”,压抑个性、泯灭人性的大一统封建社会里,他们只是寄情于书,并非有性灵表现的自觉。

  然而,现代社会却是一个十分注重人的意识觉醒,十分注重追求个性、张扬个性的新时代。书法也随着书写工具的改变,实用目的改变而成为纯粹的艺术形式。特别是“文革”结束至今30年,古老的书法艺术焕发生机,群众性书法热一浪高过一浪,书法创作队伍日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应该说,书法竞赛、书法展览、以及出版、传媒等形式推动着书法发展态势的“繁荣”;同时也应该看到事物的另一面:仅限于技法层面的竞赛和“形式至上”的展览多如牛毛,让人感到这是历史上书法运动最为“浮躁”的时代特征。甚至展览已经异化为功利性的手段和目的。“为展览而展览”,“为钞票而创作”,“跟着市场感觉走”的创作观,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存在,而且带来了当代书法创作模式化、单一化、重复化、做作化的倾向。艺术家的社会角色定位形成“错位”,匆匆忙忙地充当自己“产品”的“推销员”。书法的本质在异化,传统书法中蕴涵的人文精神在失落。

  有鉴于此,南京随园书社同仁经过几年的反复酝酿、冷静思考后,在晚明文学革新派——公安派提出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鲜明艺术创作主张,以及袁枚“性灵说”创作观的启发下,提出了“书宗性灵”的书法创作观。其内涵是:①强调书法因在汉字书写中能够表现人的“性灵”而具有的独立的审美价值,主张书法以表现人的情性、性灵为手段、为目的,努力表现汉字书写之美和诗意的内质,反对抛弃汉字书写的创作倾向;②强调晚明文学“公安派”和清代袁枚“性灵说”对当代书法艺术观的启迪和借鉴意义,主张书法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反对模式化、重复化、单一化、做作化的创作倾向;③强调书法之“法”在变化发展,书法必须以功力为奠基,主张书法创作要表现自我艺术个性的面目,讲求原创和独创;④强调书家创作要自觉远离市场化、商品化的干扰,主张建立和完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维护书家创作权、收益权等合法权益。

  当今书坛流派纷呈,是书法艺术走向繁荣复兴的征兆。从历史上看,一个流派的形成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有个性风貌突出的代表书家及其创作风格相近的书家群;二是有共同的艺术创作观念、艺术理念和艺术追求。从作品因素看,“性灵派”书法尚未真正具有“派”的特征。但是,我们所倡导的“性灵派”书法旨在注重“观念”的认同,它指的是一种创作观念、创作目的、创作手段,属于书法创作的批评概念,而不是书法的创作模式和书法审美风格概念。它强调的是书法作品的“原创”,即书家在“书宗性灵”艺术观指导下,以扎实的传统功底、学养和文化底蕴为支撑,以诗意为内质,以性情为驱动创作的作品。因而它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其真正意义是针对书坛时弊传递一个信息:艺术创作不能有模式和框架;摹拟古人、模仿他人、重复自己,毕竟不是艺术创造;刻意做作、玩弄技巧、矫情伪饰,不是真情性、真性灵的表现。那些自以为是“原创”,而无功力、无情性、无蕴涵的“书写”,也与“性灵派”书法无缘。同时,也提醒当代书法家将创作作为寄寓情性的方式和修人格的手段,戒除浮躁心态,摒弃急功近利心理,潜心于艺术创作,做一名精神产品的创造者,而不是产品的“推销员”。只有远离市场干扰,才能作不负时代使命的艺术追求。因此,“性灵派”书法的提倡实是具有一种观念导向的意义。

  关于“性灵派”书法的创作

  人之性灵,与生俱来,喜怒哀乐,各不相同。“性灵派”书法创作既无固定模式和框架,也无定型的风格可言,正如人的情性不可以模式限定一样。但是,“性灵派”书法有其创作原则:即尊重规律,随其性情,发自灵府,自然真率,通情达理。

  第一:取法要高。“性灵派”书法是对传统文人书法的继承和发展。它以“清(尚清去浊)、正(尚正去邪)、文(尚文去野)、雅(尚雅去俗)”为审美取向。它的取法对象是历史上经过文人“雅化”了的书法形态和“提炼”过的书学思想。当然 也不排斥对民间书迹的兼收并蓄,包括对粗糙书迹的改造和“雅化”。讲求在对法度的理解继承和艺术创作规律的把握的前提下,把笔墨功力作为走向性灵表现的基石,做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第二:个性要强。书家创作的作品应不是“跟风”的雷同,不是古人法帖的“复制”,更不是对他人风貌的抄袭、攫取和亦步亦趋的“克隆”。“个性风貌”是属于自我的,而且是胚胎于传统的新的“生命体”。是“艺术的个性”,而不是任笔为体、聚墨成形的随意涂抹。

  第三:诗意要浓。“性灵派”书法十分注重创作内容的选择,诗意是书法之魂。笔墨形式服从性灵的表现,富有诗意的内质。努力做到书法线条结构与诗文的韵律达到和谐一致。时代书家不应该成为“抄书匠”,而应该用“审美的眼睛”去挖出书法形式背后深蕴的内涵。

  第四:意态要活。“性灵派”书法创作讲求“趣”的追求,“趣”是意趣,是即兴的、随机的,非刻意做作的真率自然。提倡书家即兴发挥创作“原创性”作品,捕捉瞬间即逝的审美感受和心理历程,表现书家“即时”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情态,鲜活的才是最有生命的,那些机械重复式的书写与“原创”是不搭界的。

  第五:情韵要深。艺术创作离开了情性的驱动、意兴的灌注,必定是苍白无力、枯燥乏味的。“性灵派”书法创作提倡有感而发,“有动于心而书之”,书家除了关注古代法帖和出土文物外,更应该关注生活、关注自然,积累体验、孕育感受,化为汉字书写的性灵表现与诗意追求,“超以象外,得其寰中”,创造出富有情性意兴、有生命神采、有灵性血肉的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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