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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吃喝 肆意举止:中国酒文化到底有没有文化?2011年06月02日 08:23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冯磊
孔令辉先生醉打保安,消息传出,江湖震动。这等做派,让人不禁想起当年武松醉打蒋门神的一出。
义士武松斗杀西门庆,为哥哥报了大仇。一路坎坷,到孟州劳改营里参加劳改。劳改营里的老大虎名施忠,身边有一儿子名叫施恩。这施恩会一点三脚猫的功夫,借着父亲的势力,在地方上开了一个酒馆,名叫快活林。生意非常不错。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施恩遇到了黑吃黑的事儿。张团练手下有一猛汉,诨号蒋门神。此人几下子就把施恩打败,占了酒店。
武松到了劳改营,被施恩笼络下来,拜为把兄弟。然后,借着酒劲把蒋门神给收拾了。
这故事,尽管我等都知道是典型的黑吃黑,但仍然看得开心。原因,不外乎很热闹。有人流血,有人喝酒,干的都是让人脑门子发热的事情。
老不读《三国》,少不读《水浒》。毛头小子们本来就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看了《水浒》,不干出点逾越常规的事儿来是不会罢休的。更何况,他们喝了二两猫尿呢?
风流茶说合,酒是色媒人。这世上自从有了酒,就有了借酒发疯的人。《金瓶梅》里写西门庆调戏潘金莲的一节,先写王婆外出买酒,然后西门庆“把眼看那妇人,去鬓半亸,酥胸微露,粉面上显出红白来,一径把壶来斟酒,劝那妇人酒,一回推害热,脱了身上绿纱褶子:‘央烦娘子,替我搭在干娘护炕上。’那妇人连忙用手接了过去,搭放停当。”之后,西门官人故意扫掉了筷子,接着钻到桌子下面拾筷子,然后借机捏潘金莲的脚,最后就是卿卿我我了。———没有三分酒意思,西门庆敢捏潘金莲的纤纤脚趾头?
中国人喜欢自诩为文化的国度。历史如此,今天也是如此。国人喜欢贴标签,无论什么东西,只要贴了标签,仿佛就是自己的了。至于实质如何,一般没人过问。文明大国,有时候就是这样得来的。
酒文化是一个神奇的东东。不仅酒文化,食文化、茶文化,都是神奇的东东。明明是一帮饕餮之徒,喜欢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偏偏要冠一顶“文化”的帽子。这些所谓文明的信徒,也因此而心安理得地吃吃喝喝,做了一帮子混混沌沌的盛世高人。
杀人需要喝酒,通奸也需要喝酒,那是罪恶的旧社会。现代社会里,饮酒犹如当年流行的打鸡血运动。英雄们醉酒开车,其实等同于无意识或有意识地杀人。英雄们的座驾,就是杀人的工具。然而,英雄迥乎常人。以一个国际闻名的奥运冠军,去挥拳殴打保安。这里,保安自然是弱势。
想当年,武松醉打蒋门神,谈不上什么正义。但,武松敢于杀人,于是称之为义士。张青和孙二娘开黑店,随便抓个过路人就做了包子馅儿。这样的贼,也被称之为英雄。国人的英雄崇拜,说到底就是暴力崇拜。至于英雄们自己,感受自然颇不一般:简而言之,老子予求予取,何须考虑别人的感受?
于是,忽而顿悟:所谓英雄的文化也罢,酒的文化也罢,说到底就是没文化。或者说,是涨红了脸撒野的文化,是强词夺理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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