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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建立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包保制度 |
| 作者:歙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7-11 | |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防溺水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事故发生,歙县建立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工作包保制度。
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工作包保制度实行教育局长总负责,其他领导和中层干部责任区和责任学校。包保职责要求各责任人做到“十个监督指导”。即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溺水教育常规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防溺水教育工作方案,完善学校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 “六个一” 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要求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位校长。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将防溺水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校园内各管理部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学校、幼儿园要求教师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学校将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社会宣传;监督指导学校建立防溺水工作协作机制;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事故通报预警制度;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特别做好暑期防溺水教育工作。(特约通讯员:冯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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