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ZFCG-20110728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的方式采购下列货物,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1年8月5日10:0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采购清单 约260套住房墙院塑钢围栏,每户围栏长13米,高1.2米。 三、其它说明及要求 2、必须根据歙县园艺新村提供的塑钢围栏样板制作。投标人实地了解塑钢围栏样板时请于歙县园艺新村王先生联系,手机号码为13705596893。 3、按每平方米报价,报价包括安装费、税收等。 4、完工时间:2011年8月底前。 5、付款方式:验收后10日内转帐支付。 传真电话:0559-6513724 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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