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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群测群防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是指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了建设好“十有县”,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今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把歙县和绩溪县作为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试点县。
歙县地处皖南山区,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县、易发县,全县境内现已查明的各类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就有546处之多,分布在该县的27个乡镇。其中有508处隐患点仍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对居民构成威胁的361处,对公路运输有影响的147处,受威胁人数23500多人,受威胁财产达1.3亿元,地质灾害已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是经过长期积累并且通过实践证明能够发挥防灾减灾抗灾作用的一个最有效方法。因此,今年来该县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为契机,全力部署建立全县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加大宣传力度,争创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该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领导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控体系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划定责任区,指定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该县国土资源局在县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指导,明确该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今年底“十有县”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一有”,指有组织领导机构。该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并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每年县、乡两级都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二有”,指有“一划两案”。该县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也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有”,指有稳定的经费渠道。县级财政有专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预算资金。“四有”,指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落实到县、乡、村、点的行政责任人和监测员,每个点都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对每个地质灾害点均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均统一发放了防汛物资和经济补助。“五有”,指国土资源所都有专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联络员。国土资源所的职能中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六有”,指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已完成地质灾害县市调查,有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灾情险情报告处置、汛后复查制度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七有”,指有宣传画、警示牌。该县对境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划有危险区、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八有”,指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另外,今年入汛前,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合作,在全县现有28个乡镇气象雨量站的基础上,又在10处重要地质灾害点上加密了10个自动气象雨量站,进一步夯实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技术保障。“九有”,指有简易报警器材。今年来,该县在6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十有”,指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该县将每年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列入了培训计划并逐步予以实施,每年聘请资深地质专家对所有的监测员进行业务知识的重点培训。按照计划,歙县将在今年底按照国土资源部“十有县”的标准完成“十有县”建设。通过“十有县”建设,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知道地质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防灾知识,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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