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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工商局违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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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店里营业执照年审过期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歙县工商局就要罚款600元,我查阅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三个月的宽限时间,并且要书面通知,歙县工商局存在着严重的违规问题。国家规定了不允许收工商管理费,他们就在乱罚款上搞钱,可恶之极,希望有人呼吁放映一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的确知
[发布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文号] 工商个字[1995]第287号
[发布日期] 1995-11-15
[生效日期] 1995-11-15
[废止日期]
[阅读次数] 78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以下简称换照)工作,是对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重

要内容,各地要认真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自领取使用营业执照之日起,每满4年后的3个月内,应到原登记

机关办理换照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该营业执照自行作废,原登记机关予以办理注销

登记,业户应将营业执照交回原登记机关。期满后不换照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

无照经营。

二、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换照手续;也可以向经

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将原营业执照交回原登记

机关。

三、换发的营业执照式样,仍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制新营业执照的通

知》(工商企字[1988]第41号)精神执行。

四、各地在办理换照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原国家物

价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工商办字[1988]第90号)所

确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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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水天才奖活动参与奖帅哥勋章突出贡献奖起早贪黑奖宣传大使奖新人进步奖

发表于 2009-7-1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一棵葱 。。。。。。。。。。。。。
QQ:371636564 或510750633   邮:zw3028@126.com   tel:0559-6518578 手机:13013123028
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tulo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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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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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家是变相收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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