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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花渔村梅花节摄影大赛启事
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落实市委提出的“季季有花、月月有节”的摄影发展思路,经研究决定,在梅花盛开季节,举办歙县卖花渔村梅花节摄影大赛。现将摄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歙县县委宣传部 雄村乡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黄山新闻网 歙县摄影家协会 卖花渔村村委会
三、比赛时间及投稿信箱:
2013年2月23日(周六)一天集中摄影采风。参赛作品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4日拍摄的照片,投稿信箱:sxxwxcb2012@163.com 。2月25日评奖,同时在黄山新闻网、歙县政府网上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3月3日前在卖花渔村村委会领奖,联系人:洪吉会 电话13329097647。
四、比赛拍摄地点:卖花渔村境内
五、参加采风人员需提前报名,报名时间:刊登之日起至2月22日(周五)11:30时止,报名人员23日中午可以领取自助餐一份。报名统一电子邮箱:sxxwxcb2012@163.com .
请注明:单位、姓名、手机号。
联系人:吴建平 电话:13955952829
六、奖项设置
金奖1名 价值10000元盆景一个
银奖1名 价值5000元盆景一个
铜奖1名 价值2000元盆景一个
优秀奖10名 价值800元盆景一个
优胜奖50名 价值240元的《歙县摄影画册》一本
七、比赛细则
l、市内外专业摄影、业余摄影者均可参赛。
2、投稿作品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4日拍摄的电子版照片。
3、所有拍摄的照片必须是在卖花渔村境内拍摄的原创照片,风格与体裁不限。作品内容包括:梅花及徽派盆景、生态文化、人文景观、历史遗迹、百姓生活、经济发展等相关的作品。
4、投稿要求:本次比赛只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3 MB以上),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图片说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5、主办单位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摄影展览、公益事业、宣传推介等),不另付稿酬。
6、凡参加本次活动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7、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大赛规则解释权归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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