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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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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为了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平安出行,请您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并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1、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上、放学途中安全负责任,不可松懈,也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受到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因此,建议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循交通法规。您应再三叮嘱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无论是步行、乘车还是家长接送时,都要牢记“安全第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为了您孩子的安全,我们要求由家长接送孩子,如果您的孩子确需乘车上学、放学,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放学交通方式。请各位家长选择那些行驶证、驾驶证、安检手续齐全、司机驾驶技术优秀且负责任的车辆。
3、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三无” (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放学;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黑校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另外,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再次提醒您很有必要与车主签订乘车合同。
4、乘车的学生,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保证孩子安全。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5、家长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保证学生安全,如果遇上雨天、风雪天和路况不好时,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尤其是遇到恶劣天气,家长要向学校请假,让学生在家自习。
6、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班主任密切联系,共同努力,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如家长放任、纵容学生乘坐不规范车辆而导致学生交通伤害事故的,家长负其责任。希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使您的孩子在学生时期幸福快乐,学习进步。
歙县霞坑中心学校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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