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财政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865.4亿元,全国约1.2亿名学生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33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
(二)继续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82亿元,继续对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地方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地方给予奖励支持。
(三)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水平。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特岗计划”资金45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央财政工资性补助标准达到西部地区年人均2.7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2.4万元。同时,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安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13亿元,提升中小学师资队伍水平。
(四)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180.14亿元,为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或配备必要的餐饮设施,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附属生活设施建设,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同时,继续安排“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20亿元,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50.5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