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安在线讯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实施以来,安徽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4月11日,省纪委再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它们分别是:
1.涡阳县实验中学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国内),涡阳县纪委给予该校校长王钦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上交财政。
2.和县乌江镇工作人员长时间拖延办理服务对象申请低保,马鞍山市纪委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乌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唐成钢党内警告处分。
3.濉溪县五沟镇卫生院院长牛耕挪用专项资金并组织人员公款旅游(国内),濉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五沟镇卫生院院长职务处分。
4.颍上县蚕桑站站长、党支部书记侯翔宇虚列支出套取单位资金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颍上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撤销颍上县蚕桑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职务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县财政。
5.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刘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传照违规使用公车祭祖,谢家集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对这些案件予以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我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唐进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