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4 年8月14日15时3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对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或答疑的,将在本公告截止前三日进行发布,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询价类政府采购项目采用“满足采购函要求前提下,低价中标”原则。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由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优先中标;产品技术参数也相同的,由投标人进行书面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较低的为中标人。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1、预算价:26350元 2、采购内容: 备注:①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CCC证书复印件,报价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必须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②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文件内须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所提供的家具必须完全响应家具清单内容(款式、规格、材质)。 (二)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须在8月31日前将家具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三)交货地点:所有家具需送到歙县新安小学校园内,并安装到位。 (四)投标报价:应当包含所有费用(包含设计、税收、送货、安装、搬运等一切相关费用。 (五)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正式税务发票,于一个月内转帐付清。 四、投标保证金:500元整(现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标书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为准,可邮递,不接受传真):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359095765 投标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59-6527291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8月7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包号包名,如果有的话) 采购项目编号: 致:(采购单位全称)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 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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