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山日报 作者:徐跃腾
近日,《歙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该县全面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工作,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是今年该县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逐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同管理。 歙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和“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推进。2014年重点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技术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领域先行开展试 点,年底前对已实施的项目进行梳理、归纳总结,认真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加快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进程,探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 该县根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主要采取政府采购制和有限竞争制等购买方式,按照“项目申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信息公开”程序,构建项目编审、实施购买、签订合同、绩效评审、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六个环节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规范化流程,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可操作性。据悉,该县今年共组织实施县乡道路日常养护和农村文艺演出等18个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预算资金达2284.6万元,涉及环境保护服务、公益服务和保障性服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该《方案》要求各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全程跟踪监管。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审计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切实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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