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zczx-20141023-1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4 年11月4日10时0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对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或答疑的,将在本公告截止前三日进行发布,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询价类政府采购项目采用“满足采购函要求前提下,低价中标”原则。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由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优先中标;产品技术参数也相同的,由投标人进行书面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较低的为中标人。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1、预算价:40530元。 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见附件。 备注: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项目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办理报名,并在中心工作人员处领取窗帘布料、纳米环、罗马杆等样品,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四、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许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的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含材料、辅材、安装、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必须按照业主所提供窗帘布料、纳米环、罗马杆等样品进行投标报价(窗帘布料颜色、材质必须与样品一致,花纹不作要求;纳米环、罗马杆材质必须与样品一致,样式不做要求),满足采购函要求的,低价中标。中标后须按样品进行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五、投标保证金:800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请在 2014年 11月4日10 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以下任一账号: 户 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账 号:2210 2010 2100 0011 592 户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 帐号:20000 3020 24910 30000 0018 户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
帐号:13100 9402 90000 81822 六、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被询价供应商投标书须密封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供应商标书送达地址(标书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为准,可邮递,不接受传真):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13965530059* 投标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59-6527291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23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包号包名,如果有的话) 采购项目编号: 致:(采购单位全称)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 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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