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杭徽路昱岭关至大阜段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黄山市公路管理局歙县分局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S324杭徽路昱岭关至大阜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4年10月完成的初稿,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S324杭徽路昱岭关至大阜段改建工程位于黄山市歙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皖浙交界昱岭关口处(与浙江省02省道杭昱线相接),途经竹铺村、三阳乡、杞梓里镇、苏村、霞坑镇、北岸镇。终点位于北岸镇与S324南源口至大阜段相接,终点桩号K44+617.469,路线全长44.602公里(断链:15.841米),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主要控制点:昱岭关(皖浙省界)、竹铺、三阳乡、杞梓里镇、苏村、霞坑镇、北岸镇。k0+000~k20+620段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路面:k0+000~k0+600段:路基宽7.5米、路面宽7.0米。k0+600~k20+620段:路基宽6.5米、路面宽6.0米。K20+620~终点段: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路面:路基宽8.5米、路面7.0米。沿线主要河流:昌源河、华源河、伏源河。全线共布设桥梁19座;老桥维修加固9座,拆除重建2座,新建桥梁9座(大桥3座、中桥6座,均位于改线段),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1889万元。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 公路投入营运后,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行驶时其发动机、冷却系统以及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 据项目工可报告及实际勘查结果,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的声环境目标,合计35敏感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预测,根据本项目实际现场勘查结果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通风隔声窗措施、加高住户围墙、隔声屏障等。另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公路,在重要敏感点(靠近居民集中路段等噪声敏感区域)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建议规划部门进行规划时,应重视本项目的影响。具体应满足如下要求,以避免对沿线功能区造成不利的噪声影响: (1) 应对沿线地区的功能加以限制,禁止在沿线噪声超标区内新建疗养院、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路侧建筑物要合理规划布局及声学设计,临路窗户安装隔声窗,将厨房、厕所、廊道等非办公休息用房设计到临路一侧;同时建议在距离公路200m以内尽量布置仓储、工厂、绿化等用地类型; (2) 本公路沿线居民住房重建时,村镇政府批复时务必指明需远离公路,在进行农村居住区的规划时,应参考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公路两侧噪声预测范围并结合当地的地形条件确定一定的防护距离(建议不低于200m)而尽量远离公路,同时,公路沿线的居民应将新房建造在相应的防护距离之外; (3) 由于学校、医院、卫生所、养老院等特别需要安静的敏感目标对声环境的要求较高,一般在距本公路中线200m外的位置噪声方可以达到相应的声环境标准,故这些建筑不宜建在公路沿线两侧200m的范围内。 2、大气环境 公路营运后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筒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NO2、非甲烷总烃; 3、水环境 施工期影响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为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露天作业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这些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若未经处理排放,会对工程沿线的河流产生影响。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开挖土石方,会使局部原生植被消灭殆尽,成为无植被区域,使植被的生长条件发生一些变化,但影响不大。同时施工机械也对植物产生或多或少的破坏。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机械噪声与夜间施工灯光等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使其受到惊吓等。本项目为老路改建不涉及路线变更及延长,施工简单,每段路施工期相对较短,因此项目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 由于项目的工程内容比较简单,土方开挖量也非常小,本工程弃渣场地为山地、林地。考虑到弃渣堆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清理弃渣场后,对其进行覆土恢复绿化。因此,弃渣对环境的影响将逐步减少。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等。 6、风险分析 由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性预测结果可知,公路在上述重要水域路段发生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品的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根据概率论的原理,这种小概率事件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一旦此类事件发生,会对这些水域产生极为严重的破坏性影响,如杀死河流、湖泊中的鱼类,污染农田,毒害有机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声环境 (1)施工营地、料场等施工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2)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在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3)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4)推土机、铲平机、挖土机等强噪声源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 (5)噪声防护措施主要有环保拆迁、声屏障、植防护降噪林、跟踪监测等。防护措施针对性很强,针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防护措施类型不同,降噪效果和防护费用会有所差异,这可以从防护费用、降噪效果、适应范围等方面,对拟建公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可能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比较。 2、大气环境 (1)合理选择灰土搅拌站等位置,要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建议路面铺设使用乳化沥青,这样既使用方便又可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3)沥青熔化点必须置于居民区、学校500米以外无人区域,且在居民区、学校下风方向。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沥青的融化、搅拌均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沥青烟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允许排放限值。沥青拌和最好能避开作物生长期,以减轻沥青对农田农作物的影响。 (4)土石方堆场在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进行洒水,建设使用的临时性道路在天气干燥情况下也应进行洒水处理,以防止扬尘的产生。 (5)粉尘性材料堆场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3、水环境 (1)施工营地不能设置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设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理(可用作肥料);施工结束后用土填埋并恢复植被。 (2)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 (3)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排河流等水体,可在施工场地设临时蒸发池(可就近利用废弃的沟、坑),待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并恢复植被。 (4)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不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遮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 (5)桥梁施工机械严禁漏油,严禁化学品洒落水体。 (6)当工程结束时,应清理施工现场、施工驻地、拌和场(预制场)等临时工程用地,防止砍伐的荆棘丛树、施工废料、垃圾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其建设对强化安徽省黄山市公路网络体系,强化安徽省与周边省份联系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建设与项目符合所在地城镇规划。项目对沿线社会经济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得到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在施工阶段、营运阶段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有效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的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方式参与。 建设单位:黄山市公路管理局歙县分局 联系人:许军 联系电话: 0559-691022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华 联系电话:13855120285,传真:0551-6380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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