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刘子溪)昨日,一位来自安徽省歙县的网友给省长王学军留言,反映歙县乡镇事业编工作人员未能收到年度目标考核奖金。针对网友的留言黄山市政府作出公开回应,称近年来,歙县目标管理考核奖金发放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与发放范围进行审批发放,对象为歙县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并经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工作人员。因无明确文件规定,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奖金一直未审批发放。但一些主管部门统筹财力,歙县约90%以上的事业单位全额或部分兑现了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网民留言】尊敬的王学军省长:我们是歙县乡镇里的事业编干部,从事农业、文广、水利等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和其他公务员一样,承担着政府的中心工作。有些偏远的乡镇,人员少,还必须身兼好几个岗位的工作。工作多,任务重,而工资实在是低。基层乡镇工作是目标考核工作的最重要一环,而乡镇里目标考核工作有一半是事业编人员在具体经办。2011年度和2012年度目标考核奖,黄山市的三区四县,除歙县的乡镇事业编未发放,其他区县的乡镇事业编人员都已发放到位。歙县当时的目标考核奖标准是2011年度6000元/人、2012年度6500元/人,所有县直单位的事业编人员都分文不少拿到,甚至县委县政府的临时聘用的司机都按人头不折不扣发放。2013年度的目标考核奖又开始发放,7000元/人。统观整个黄山市,和以往一样,唯独歙县的乡镇事业编人员又榜上无名。横向比较,同是一个黄山市的乡镇事业编人员,纵向比较,同是一个歙县的事业编人员,待遇为什么厚此薄彼,如此不公,不得不使我们这些无助的乡镇事业编人员寒心。恳请王省长安排调查解决。
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歙县乡镇事业编工作人员未发放年度目标考核奖金问题。对此,黄山市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歙县政府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歙县目标管理考核奖金发放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与发放范围进行审批发放,对象为全县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并经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工作人员。因无明确文件规定,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奖金一直未审批发放。但一些主管部门统筹财力,全县约90%以上的事业单位全额或部分兑现了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2013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奖金发放问题,歙县政府将参照其它区县做法,视财力予以研究,积极解决。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歙县人社局联系。 联系人:吴康伟;联系电话:1396550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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