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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专题部署徽州古建筑保护安全工作
(作者:黄 雯 来源:黄山日报
2014年12月31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继伟主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2015年徽州古建筑保护安全工作。
开展“打击古建筑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黄山市打击古建筑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2015年1月作为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月”,由市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文化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区县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古建筑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长期从事违法买卖、运输古建筑及其构件和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摸清活动轨迹和销售渠道,确保攻有方向,打有目标。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召开通报会,开展绩效评估,展示活动成果。
加强古建筑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推动文物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专业人防力量,提高整体素质;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林业、海关部门切实做好关口把关,文物、公安、工商迅速做好文物认定和查处工作。开展文物安防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科技防范水平,创新保护新模式,拟在我市60个中国传统村落安装监控。对发生在位置偏僻、文物保护观念薄弱地区的盗窃、倒卖古建筑及其构件行为,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引导更多村民和志愿者参与古建筑安全保护,实现专群结合,群防群控。
加大古建筑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传媒进行宣传,在全市文化系统网站上开辟宣传专栏,将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制作古建筑保护公益广告在市广播电视台播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宣传。深入重点村镇走村入户,通过文艺宣传、举办展览、散发资料、农村电影放映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文物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推动古建筑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的网络机制,确保包保单位、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各区县发布《严厉打击破坏古建筑及构件违法行为的通告》,在乡镇、村居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明确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古建筑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古建筑的行为,对保护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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