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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弟借兄房结婚后不还 法院判令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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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是顾念兄弟情谊,将闲置的房屋借给弟弟结婚居住,没想到若干年后,弟弟却不愿归还,面对此情此景,哥哥章某日前到歙县法院起诉要求弟弟返还房屋。
  19年前,经母亲和亲戚主持,章氏兄弟进行了分家,各自对分得的房产进行管理使用。哥哥因经商与家人长居外地,分得的房屋便闲置下来。不久,弟弟准备结婚,因自己暂时没有经济能力建房,便请求哥哥将空房子借给他结婚居住,待日后建了新房就归还,哥哥爽快答应。
  一晃多年过去,哥哥在外地买了房子,想将老家的房产变卖,弟弟便想以低价购买,但兄弟二人始终谈不拢价格。于是,哥哥便通知弟弟搬出去。但是,弟弟每每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不肯归还所借房屋。即便是后来自己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也还是不肯搬走,并说如果哥哥想拿回房子,需支付房屋装潢费。哥哥不同意,便将弟弟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哥哥章某要求弟弟腾房理由正当,且弟弟现已有居住房一套,遂依法支持了哥哥章某的诉讼请求。
神秀说:“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慧能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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