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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部署严明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纪律
字体:大 中 小 编辑日期:2015/9/25 来源:歙县商务局
9月23日下午,县商务局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市、县《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工作部署,部署严明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纪律,并就具体贯彻落实作出安排。商务局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预防在先,抓早抓小抓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任务长抓不懈。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尤其是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坚决做到“十一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商务局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示范,教育、督促、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认清是非、严于律己,既不用公款送节礼,也要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的宴请和节礼。党组织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坚决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处理,点名道姓地公开曝光。要加强“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其领导的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负责人报告,做到小事提醒,大事问责,保证中央八项规定在商务局的深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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