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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价格政策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字体:大 中 小 编辑日期:2015/10/28 来源:歙县物价局
为推进价格改革,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县物价局从七个方面积极发挥价格政策的助推作用。
一是狠抓涉企收费清单落实。建立全县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涉企收费清单落实到位。积极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成效”问卷调查,及时掌握清单落实动态。
二是扶持农业种养殖业和秸秆初加工业发展。积极帮助受电变压器315千伏安及以上、符合皖价商〔2014〕132号文件要求的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三是加快推进水价改革。目前全县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已调整完毕,阶梯式水价也处于调整中。同时简化用水分类,争取2016年底前实现工商业用水最终到户水价同价。
四是积极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围绕涉及政府定价管理的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项目,积极参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等工作,在建设成本预测、利润水平、初始价格、价格确定和价格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五是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对养老机构的价格收费优惠政策,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民营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所有养老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价格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六是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对凡不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严禁向房地产企业征收。取消商品房备案价格的每次备案间隔时间,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地产企业自主确定。从8月15日起,房屋转让手续费减半征收。推进物业服务收费改革,对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七是严格执行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对目录以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充分挥价格杠杆作用,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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