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隆重开幕
字体:大 中 小 编辑日期:2016/1/26 来源:歙县信息中心
1月26日上午,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歙县饭店隆重开幕。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200多名代表满怀豪情步入会场,依法履行神圣职责,共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计。
会场布置节俭务实,会场氛围却不失热烈隆重。大会应到代表221名,实到代表210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胡仕圣、黄仁麟、刘宏军、吴俏、程前、蒋晓放、孙海燕、吴云忠、程兵、吴宽胜、陈新生、胡广汉、刘文、朱惠娟、叶显邦、汪利权、潘立军、张采霞、胡建民、洪淦虎、汪洪涛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宏军主持。上午八点三十分,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
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仁麟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2015年及“十二五”工作,并对2016年和“十三五”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报告指出,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近年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努力克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区域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切实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基本完成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计,全县生产总值133.7亿元,同比增长6%;财政收入13.97亿元,增长5.1%;固定资产投资89.8亿元,增长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9亿元,增长10.9%;外贸进出口总额9771.4万美元,增长31.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2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20元,分别增长8%和9.5%。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203.7亿元、135.5亿元,分别增长11.8%和13.6%。
报告强调,未来五年,是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根据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关于制定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新型工业化和“旅游+”两条主线,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努力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文化名城和现代经济强县,奋力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
奋斗目标是:力争到“十三五”末,人均主要经济指标走在全省县域前列,人均主要生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全县生产总值达20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达25亿元以上,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100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超3.5万元和2万元,现行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出列。
报告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更是本届政府的收官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县生产总值增长8.5%,财政收入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目标内。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创新驱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二是扩大开发开放,激发县域经济活力;三是注重协调同步,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四是突出生态优先,打造最佳人居环境;五是重视财税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六是坚持共建共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七是狠抓责任落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报告最后强调,“十二五”成就鼓舞人心,“十三五”蓝图催人奋进。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启“十三五”发展新征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云忠代表县政府作《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说明。
会议还书面审查了《歙县201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计划(草案)》、《歙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
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武部领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委、县政府直属局级单位及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中央、省、市驻我县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不是县人大代表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乡镇长建议人选,各乡镇人大正、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同时邀请地专级离休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历届主任、副主任及本县的省十二届、市六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