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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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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有平、仰、俯,竖有直、向、背,在传统理论书中,往往就是把这种关系,统称为相背关系,实际上无非就是说横和竖的关系,意思也就是说只有那么几个变化。一般情况来说,平和直是属于稳定式,仰、俯、向、背就属于变化式。讲到这里的时候,我们说线方向的时候,一个横,一个竖,实际上汉字字形的基本表现形式就出来了。我们说方块字就是一个方形,你加上仰、俯、向、背就可以导致整个方块字或者是方,或者是圆。也就是说方块字的字形它的表现范围无非就是两极,或者是方,或者是圆。我们在写横或写竖的时候,习惯用什么样的笔势,多了之后就可以导致什么样的字形风格。做为平和直的话,我们说这种稳定性,是印刷文字的要求,是一种标准字。除了印刷文字以外,所有的手写文字都属于个性文字。比如我们拿方和圆的字形分别来进行说明。方就是楷书中以欧体为代表,圆就是以颜体为代表。欧阳询的字就属于中间比较紧,但向四周发展,传统说是比较险峻,可以说是对四个角的张力比较强,扩展性比较强。颜体可以说是没有棱角或棱角不多,里面很空,很宽博,显得比较饱满。这两种造型实际上是说他们在写这些横竖笔画的时候,那些直曲习惯性的运用导致他们的风格不一。
讲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线方向对字型风格的关系。从临字帖,看字帖学习的角度,我觉得首先是对这些最基本概念的判断。这种判断要求我们首先判断每一个横,每一个竖它到底是属于哪一种。这些是书法形式中最基本的概念,我们称起首式。我个人认为这些概念是中国书法文化的核心概念,其他的文化内容,我认为都是次要的。这个核心概念是什么呢?就是哲学。意思指的是书法艺术从它开始的时候,本身就是按照哲学原理来写的,来操作的。对汉字的学习,对用笔,对任何东西的学习,首先体现的是辩证法,也就是阴阳哲学。仰、俯、向、背就是作为方向上的这种矛盾。中国人的思维观念其实就是辩证法的思维,是阴阳大”道”的思维。什么事情,就分出一个阴,一个阳两极,中间有一个状态作为平衡。中国的汉语中很多词都是对偶的,就是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都是按阴阳、两极方式来分的:有正一定有反,有直一定有曲,有刚一定有柔,有动一定有静,男人和女人,好人和坏人,长的、短的、粗的、细的……汉语中没有一部专门的反义词词典,其实在中国的汉语里面,反义词词典是很重要的,往往教你一个词,就是教会了你另外一个词。实际上书法在形式上的重要性主要就是体现这种传统的哲学观,这种阴阳哲学。我自己认为这是规律,或者也可以称为法。自然的所有变化无非就是阴阳两极相生相克,相互矛盾,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结果。回过头来我们说,当我们用这种概念去判断晋唐书法作品的时候,这些概念是非常清楚的。我们具体地看看,仅仅是在线方向上,字型可以写成方型,也可以写成圆型。传统里边,把方型称为开势,把圆型称为合势。开与合本身就是两极的发展趋势,两种不同的审美类型,实际上也可以标志着阴阳两极。每个人个性不同,取向也不一样,这就是说可以看到他们在线方向和笔势上的表现性的处理是完全不一样的。每个人都可以因人而异,用开也行,用合也行,用其他方式也可以,但不管用什么东西,任何时候都应该看到这种概念在里面:或开或合,或仰或俯,或矛盾或协调,在这个里边始终有阴阳大”道”的自然规律在体现。我觉得这种东西才是书法开始作为实用写字发展为文人自觉追求的一种艺术表现方式。我自己通过形式分析,历史资料的比较,拿晋唐的书法跟它们同时期的民间书法来比较。我觉得最大的区别就是民间书法它的直曲没有规律性的,姿态可能变化很大,但是它不是按照一种阴阳矛盾的这种组织来进行配置的。开开合合等,民间书法是随便写的,它不像文人书法有一种很清晰的脉络。我打个比方,在文人书法里面,很少看到写一个三字,三个笔画用的完全都是一招。但在民间书法中就比较常见。比如说写经,它的笔画可能有一定的粗细变化,有一定的长短变化,有一定的提按变化,但基本上所有的起笔收笔都差不多。它要不由一种统一性去协调,要不它的那种变化就是乱。文人的书法就不同了,要不三个方向都变,要不两个方向一致,变一个,属于二比一这样的对比。意思就是说,文人书法没有三招连续都是一样,像程咬金的三把斧,只有三招。什么叫做文人?我觉得就是这样,不好好写字,就是要在实用写字里面玩出点名堂来,他们不是要让字写得怎么方便,而是要让字怎么难写,他们就是把实用写字复杂化。在东汉蔡邕这个时期,已经说明在书法不是当作实用,而是当作艺术来玩。怎么证明呢?赵一有一篇文章叫《非草书》。这篇《非草书》实际上就是给皇帝的一篇奏折,类似于现在的监察委员会或者说现在的人大代表写的一个提案。提案就是说,这些读书人在太学里面(太学我估计就像现在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这样的学府)。他们写字不是为了学这篇文章多读点书多理解一点里边的文化内容,而是每天在那里练字,相互之间在比较谁的字好看,谁的不好看,为了学书法弄得衣衫不整,形成了这种风气。这种风气就是古人说的玩物丧志。也就是说这批读书人在里面,竟然整天在那里学书法,用草书来记课堂笔记。做笔记是为了相互之间的交流,写心得用的,显然用草书做笔记的,是不实用的。但这帮人玩就是这些东西,来表现个性的东西。我自己觉得就是说,他当时写这篇奏折就是向皇帝提议要禁止这种玩物丧志的风气。但我们就是因为有了这篇文章,就可以证明书法是从这个时期开始,读书人(文人)不是纯粹地为了写字,而是把书法作为艺术表现来进行追求。我觉得他们在写字过程中,一点一画之中,发现写字的东西跟他们所学的老庄(老子、庄子)的矛盾,最基本的这些古哲学概念关系,一些阴阳大”道”的东西完全可以挂起钩来,完全是可以对应的,完全是可以相通的。既然可以相通,它当然也就可以体现每个人这一套阴阳文化,对自然的不同看法,也就是不同的审美,不同的表现方式,不同的个性表现。我现在依然查不出书法它为什么叫书法,我在理论上要找这个词,最早是从哪一个朝代开始的。但是我觉得书法这个法字,很能够体现“古哲学”这个东西。我觉得从东汉人开始,文人实际上就是在实用写字的基础上建立了另一套方法。立法,立的是区别于实用写字艺术的法,所以在唐代以前的书法理论里面,百分之七八十的理论文章的篇名都是用的是法家兵家的术语。《九势》、《笔势论》、《四体书势》、《笔阵图》等属于法家兵家的术语比较多。也就是蔡邕他们开始,实际上写字这个东西,都是属于造型的学问。摆一个字如何摆法,这完全和布阵一回事。法家就是专门研究形式的,这一方面的术语也特别多。我觉得而儒家的术语,或者说是儒家文化进入到书法里边是属于唐代中期才开始的。
讲到形式,我觉得平仰俯,直向背就是书法形式的道理。做人也好,做书法也好,我觉得首先是要讲道理。不管是好人坏人各种性格是怎么样,必须得建立在讲道理的基础上。所以我个人的书法审美观,包括教育观,我是倾向于讲道理的,也就是把情感放在第二位,道理放在第一位。可以说,我提倡的书法学习方式,就是道理的学习方式。就算是在教学上,我们能教的更多的也是道理。而情感是属于个人流露的东西,每人个性不一样,表现的情感也不一样,不好学的。就算你在学书法时看到了那种情感表现,要学那个人的情感,你也学不了。徐渭的东西多好,情感多充沛啊,可你再怎么学,你也学不到那种情感。你是无法体验他的那种情感。这意思是说,情感恰好是很个性的东西,每个人的情感在读书、做学问里边自然而然会带出来的,这个东西恰好不需要去个别太关注。如果说,你以情感去做为追求的话,恰好我觉得这就是走形式,就是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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