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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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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改完善的文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6200㎡,拟将该地块打造成一段供市民休闲休憩、景观欣赏为主的滨水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4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方式:
规划局 0559~6512199 何女士
城投公司 18955973556 张先生
公示网址:http://www.ahshx.gov.cn
公示地点:徽城镇练江村委会公告栏、项目现场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 歙县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科(收)
邮编:245200
歙县城乡规划局
2018年10月16日
(来源:歙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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