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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 主人公孔乙己自称自己是一个读书人,满口的之乎者也。他用一袭又破又旧的长衫标榜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却又只能站着喝酒,混迹于短衣帮。他挤不进长衣衫的世界,也融不进短衣帮的圈子。于是只能在这一长一短中尴尬地存在着,真是个矛盾体。
孔乙己给孩子茴香豆是因为他是善良和落寞的。作为一名读书人,他虽然穷酸、迂腐,可还是有着他人性的闪光点,他是善良的,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他喜欢他们的纯真。读书人看不起他,劳动者又取笑他,他无人可交谈,也只有这些纯真的孩子可以让他暂时逃离不被认可反被取消的境地。
孔乙己偷东西是为了活着。他不能用所学知识养活自己,又没有一技之长不会营生,更是看不起出卖劳动获取钱财的行为。他若想活着,便只能偷。不过,文中描写过两次他偷东西的结果,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了新疤,众人取笑他是偷了何家的书被打的,孔乙己急忙争辩,用一句“窃书不能算偷”来为自己争辩,可是窃书就是偷,窃不过是比偷字更文明一点的叫法罢了。还有一次便是他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这一次挨打也是导致他丢了性命的关键原因。明明偷是为了混口饭吃,却偏偏为此挨打,还丢了性命。
作者的目的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是孔乙己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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