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新安江渔民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歙办秘〔2019〕6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退捕渔民社会保险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我局积极谋划、多方协调,倾力做好退捕渔民社会保险工作。
一是推进政策落地,做好宣传解答。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与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多方讨论和修改,同时借鉴省内、省外渔民退捕政策,制定了《歙县退捕渔民社会保险办法》。为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印发了《致全县渔民朋友们一封信》宣传页,结合电视媒体、短信告知、直入村户等多种形式为渔民答疑解惑,免除后顾之忧。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信息系统。为确保我县退捕渔民社会保险政策的时效性,我局多次前往人社厅省农保处做专项汇报,积极对接,争取省厅后台技术支持,完善系统参数配置、细节事项。同时对部门和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开展退捕渔民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使渔民社会保险工作及时、高效、准确的完成。
三是核清数据底数,完成参保登记。根据农业农村局反馈的退捕渔民数据,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人员大数据比对,确保纳入人员准确完整。及时下放数据,依托深渡、街口、坑口等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及时核查户籍信息,符合条件的动员组织参保登记。
截止目前,我县已完成退捕渔民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提标工作,为231名退捕渔民增发基础养老金161.87元/人,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资金共计51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