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通过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因地制宜修复扩大湿地面积等措施,提升湿地治理能力,确保湿地资源安全。目前,该县共有湿地总面积5.51万亩,其中自然湿地(河流湿地)5.41万亩,占湿地总面积的98.2%,人工湿地979亩,占1.78%。新安江干流湿地面积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43.58%。 歙县在湿地资源保护和发挥其功能中,首先是注重宣传引导。该县不断加强湿地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多角度报道宣传湿地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湿地、亲近湿地,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其次是加强生态修复。该县政府牵头组织林业、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局等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加大湿地修复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启动实施沿新安江两岸108米水位线以下土地休耕还湿还林工程。围绕“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和“一江清水、两岸青山、百里画廊”建设目标,制定《黄山市歙县新安江退耕还湿景观规划》及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十大湿地”总面积为4500亩的湿地建设。去冬今春,已完成退耕还湿还林还草面积3000余亩,其中栽植中山杉、垂柳、乌桕、红叶石楠等绿化大苗12000余株,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与此同时,歙县依法加强湿地保护。对新安江108米水位线以下部分由村组分到户耕种的土地,合理制定休耕过渡期补助标准,并配备生态巡护员加强巡护;森林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执法部门在全县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