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鄂生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兼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等。
从案件进展上看,已经有5个“老虎”受审,分别是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谢长军(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富玉(贵州省政协原主席)、彭波(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和蒙永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这5个“老虎”均为异地受审,受审的地点分别是在辽宁、河北、天津、江苏和内蒙古。 于志刚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691万;谢长军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中敛财数额为6042万;王富玉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敛财数额达4.34亿;彭波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5464万;蒙永山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2112万。 其中,敛财超4亿的王富玉可称之为“巨贪”。
政知君注意到,十八大后,敛财过4亿的“老虎”还有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超7.17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敛财17.88亿,被判死刑)等。 另外,2021年4月受审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云公民,被控敛财数额为4.6866亿,案件仍未宣判。 政知君注意到,上述25个“老虎”中,有5人已经被提起公诉,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宋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和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 和李文喜一样,刘新云也是“政法虎”。 2021年8月16日,刘新云被双开。纪委通报称,他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等。 2021年10月,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检方指控中提到,刘新云担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信息化技术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律,在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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