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切实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发布时间:2022-02-23 15:48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字号:[url=]大[/url][url=]中[/url][url=]小[/url]打印[url=]收藏[/url]
正在生成,请稍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月22日,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我县民办幼儿园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歙县召开民办幼儿园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会。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潘曙青、江世文和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全县23所民办幼儿园、民办幼教点举办者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通报、深入剖析了全县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并就师德师风建设、安全卫生、疫情防控、收退费等工作进行了警示教育。会议认真学习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教育法律法规和省相关文件精神,仔细解读《新时代幼儿园教师十项行为准则》要求,各股室开展了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各民办幼儿园一要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办有安全底线的幼儿园;二要补齐短板,规范办园 ,办一所标准的幼儿园;三要有敬畏意识,认清形势,办有教育情怀的幼儿园。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据悉,歙县将以此次民办幼儿园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会为契机,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对存在危房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对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促进各民办幼儿园进一步牢固树立规范办学意识,规范办园行为,做到科学保教,真正为歙县学前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