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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媛媛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八五”普法实施、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重点,认真部署,打造普法新亮点。
持续推进,法润乡社常态行动。市局牵头开展并部署各区县分局落实专人负责,按季度报送工作情况,上半年开展法润乡村社区普法活动19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十余张。其中农历新年到来前夕,在屯溪区五福社区开展的“年味普法 绿色迎春”活动,以灯谜形式普法收到诸多参与活动的市民点赞。
围绕中心,亮点活动生动开展。结合“国家安全日”赴歙县新安中学举办“新春开学第一课 新安江畔话国安”主题生态安全专题讲座;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联合多家单位展出生物多样性知识及环保法律法规展板、创新开展底栖生物观察,活动全程进行网络直播,获点赞1.8万人次;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小学师生参观屯溪区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基地、举办专场研学和主题讲座。
结合实务,联动宣传增强效果。将民法典宣贯与具体实务结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民法典宣传月”联合黄山学院环保协会开展“追风逐梦 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联动杭州市开展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活动,创新举办首届黄山市自然教育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教育系统等相关百余工作人员到场参训。
落实责任,法治引导多点发力。编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法律进校园、进景区、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坚持在执法中普法,深化执法宣传,赴全市5个园区开展“党建促发展 环保入园区”环保政策法规宣贯,惠及企业600余家;落实《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各科室部门参与案件审理会通过实践提高办案水平;结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普法,先后出台并宣传杭黄两市《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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