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近年来,我市通过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积极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服务需求,切实兜好民生底线。
完善救助机制,强化救助合力。联合应急、教育等市直9部门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徽帮您”一站式服务,建立完善“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作用,今年以来,主动在线监测低收入人口4.8万人,自动归集预警信息6942条,通过核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21人,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救助。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重点关注各类低收入群体,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及救助需求,及时采取临时救助、转介服务等措施解决实际困难2898人次(件),发放救助金(物)金额543.51万元,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落实急难救助,激发救助活力。我市聚焦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机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共753家,均具备3万元启动资金,覆盖率为100%,已开展急难救助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94家,补充救助施救254人次,应急救助施救178人次,支出金额28.3万元。困难群众提出申请3日内救助资金即可到账,对政府救助起到有效补充作用。
坚持温情救助,提升救助效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统筹使用各类救助资源,鼓励引导慈善组织为受灾遇困群众提供款物捐赠和专业服务。6月19日洪灾以后,我市慈善协会拨付公益爱心捐赠资金126万余元、棉被200床,及时为受灾遇困群众送去关爱,有效实现补充救助;全市1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抗洪救灾,捐赠物资100余万元,出动救援车辆70台次、志愿服务队员300余人次,转移群众700余人,实现对受灾遇困群众的有效救助,凝聚全社会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切实保障社会救助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