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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渡镇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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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对上岗党员的管理,发挥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无职党员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根据上级党委对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会议的精神,特印发《深渡镇农村无职上岗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希望各村(居)党支部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重点,规范工作,努力形成一种能够充分发挥上岗党员作用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1、各村(居)党支部要强化"党要管党"的意识,镇党委书记、分管党群的副书记、组织员要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加强对各村(居)设岗定责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定期检查各村(居)党支部设岗定责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程序不到位的、材料不规范的要敢于批评指正;各村(居)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紧抓实,加强对上岗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好设岗定责的有关规章制度,为无职党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真正发挥好广大农村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镇党委将把各村(居)开展设岗定责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务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工作不到位的、程序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一律不能评为先进集体或优秀个人。
2、要扎实做好无职党员上岗的基础性工作。在设岗定责过程中,各村(居)党支部要认真担负起"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把设岗定责工作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针对村级实际和上岗党员的实际,定期做好上岗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上岗党员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聘请农业、科技、政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上课辅导,不断提高上岗党员的履岗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有关材料。设岗定责工作领导小组要真正负责起整个活动的具体领导责任,认真制定好工作计划,健全各项制度,注意发现新情况,认真解决新问题,工作上求规范,质量上抓提高。各村(居)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实施方案》,确定上岗党员,并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实施方案》和上岗党员花名册于4月20日前报镇党委。各村(居)党支部要把上岗党员的姓名、所在岗位的职责和照片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上岗党员情况一览表,张贴在党员活动室内。
3、要注重建立有利于上岗党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上岗党员的管理,是整个设岗定责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各村(居)党支部要着力抓好以下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加强对上岗党员的考核管理。根据《深渡镇农村无职上岗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党员履责目标,制定出每个上岗党员年度、季度以及每月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作为党员履职的基本依据,并要建立健全动态的监督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促使"党员上岗、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广大无职党员在新设立的岗位上发挥作用。二是要大力推行"一册二簿"制度。上岗党员上岗情况要记录在《工作手册》中;村党支部要有《上岗党员反映情况登记簿》,负责接受上岗党员处理好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上岗党员工作评议簿》,组织开展好对上岗党员的评议工作。三是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要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做好无职党员的半年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对履行岗位职责较好、业绩突出的上岗党员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把其作为评选优秀党员、选拔村组干部的一个条件,列为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对在党员和群众测评中称职票低的上岗党员实行待岗制,连续待岗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的,经镇党委认定后调整下岗,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组织处理。
附:《深渡镇农村无职上岗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深渡镇农村无职上岗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农村无职上岗党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无职上岗党员的管理,形成一种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上岗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无职党员的进取意识,发挥好上岗党员在实践"三个代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确保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上岗党员管理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共产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建立科学长效的上岗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保持新时期广大农村无职党员的先进性,使无职党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实践者,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
第二章 履责目标
第三条 上岗党员的总体工作目标是要积极宣传、贯彻和落实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执行国家各项法规,严格履行好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掌握所在岗位的基本知识,围绕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要求完成好岗位工作任务,负责向村"两委"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经常性对自己上岗的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并填写好《无职党员工作手册》,认真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
第四条 根据党员所在的岗位,无职党员上岗具体目标是:
1、参政议政岗(政策宣传岗):熟悉党在农村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每半年在所负责的范围内,利用村宣传栏、标语或其它行之有效的办法,至少开展或组织开展了一次影响面较广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宣传活动;主动参与本村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经常帮助村党支部出点子、想办法。
2、民意收集反馈岗:具有深入农户进行专题民意调查等方面的能力;按照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要求,深入农户进行了专题民意调查;收集了村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全年不能少于20条);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村民中的突发事件和苗头,保证了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3、文明新风岗: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带头解放思想,移风易俗,积极引导群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优生优育,支持殡葬改革,不搞宗族房股,禁止赌博行为,积极组织村民开展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用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去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4、党务监督岗:熟悉党务工作知识,具有一定的监督能力;对村党支部结合实际正确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自觉参加并积极协助、督促党支部组织开展各项党内活动,按照规定交纳党费;每年督促村党支部发展1名以上党员,培养1-3名入党积极分子。
5、村组政务财务监督岗:熟悉政务、财务的有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监督能力;对村组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审查村组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杜绝不合理开支(至少每半年一次);督促村委会每季度搞好一次财务、政务公开。
6、集体经济项目发包监督岗:掌握经济合同的有关知识、有能力参与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包和监督,真正做到公正、公平;保证村组承包项目的基础设施得到合理性利用和维护,避免公共财产流失,并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督促承包人按时交纳承包费,依法交纳国家税收。
7、村规民约监督执行岗:熟悉村规民约内容,具有监督执行能力;经常向村民宣传解释村规民约,做到家喻户晓;按照村规民约,客观公正处理相关事项,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利益。
8、土地及农房管理监督岗:熟悉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带头遵守并做好宣传工作;对规定范围内他人使用土地建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了解和监督,发现违章情况敢于及时制止并向村委会汇报,保证所在的责任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
9、计划生育监督岗:掌握计生法规和有关政策,模范地带头执行,并积极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直系亲属中无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宣传计生法规,并监督他人自觉遵守;经常了解村内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敢于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10、履行义务监督岗:带头完成国家和集体的各项任务,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督促其它村民履行好应尽的各项义务,对于履行义务差的村民,能够协助镇村干部主动上门做思想工作;所在的责任区内的群众履行义务情况较好(由村委会认定)。
11、社会治安维护岗:懂法制、知村规民约;采取有效方式经常对村民进行普法及村规民约宣传教育(每季度不少于3次),密切关注和掌握村情民意,阻止村民集体上访和群体械斗事件的发生,组织群众搞好群防群治,防止偷窃、抢劫、投毒、赌博等违法现象;能见义勇为,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或按照村规民约处理管区内治安问题、民事纠纷。
12、安全生产监督岗:熟悉村内地质灾害等安全生产知识,具有监督安全生产的能力;责任心强,每月到所负责的责任区内了解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安全生产隐患能及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指出,并向村委会报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岗:懂一定的工程建设施工知识,具有监督能力;经常对规定范围内的基建工作施工质量情况进行了解;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向村委会汇报,防止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14、森林巡禁岗:懂森林法,懂村规民约;在规定山场范围进行巡禁,发现违法、违规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并向村委会报告;严格依照森林法及村规民约处理滥伐、盗伐和野外用火的人和事;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定期进行阶段性的作物巡禁,防止人畜危害。
15、道路养护岗:懂道路养护有关知识和要求;能够经常带头和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搞好道路养护,所负责的路段路况较好,受到村民的普遍称赞;对大的塌方、路面下陷、水毁工程及时报告村委会,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6、水利设施维护岗:懂有关水利工程检查、维修知识;对村内的水利设施(含水库、坡坝、主渠道等)经常进行查看(平时至少每半个月一次,汛期根据需要增加次数);对水利工程中存在的较大隐患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对一般性的、可以做好的及时进行维修。
17、环境卫生岗:督促村民保持居住环境卫生和健康的生活习惯,注意饮水卫生,疏通村里的排水沟,保持村道干净,搞好农村牲畜圈养,督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管辖区内环境卫生好,无乱搭乱建乱放等现象,群众比较满意。
18、科技示范岗:懂科技、接受快,能在村民中起示范作用;按照乡村要求进行科技示范;宣传科技知识,讲授传播试验、示范技术,在村民中形成一种"讲科学、用科学"的氛围;带领群众学科技、用技术,并得一定的实效。
19、勤劳致富岗:掌握了1-3门实用技术;自己带头致富,成为群众致富的榜样;影响和带动村民致富。
20、信息咨询服务岗:注重收集对于发展农村经济的相关信息,经常性地向村委会和农民群众提供务工、就业及农产品销售信息、农业科技生产知识等的咨询服务。
21、外出党员帮带家乡群众致富岗:采取介绍人员外出务工等方式,至少帮助2名以上群众脱贫致富。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五条 建立上岗党员"一册两簿"制度,即上岗党员有《工作手册》,党支部建立《无职党员情况反映登记簿》和《无职党员上岗情况评议簿》。村党支部要根据上岗党员的岗位要求和本村工作实际,负责制定出每个上岗党员年度、季度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接受上岗党员的情况反映,填写好《无职党员情况反映登记簿》,定期检查《上岗党员工作手册》,掌握上岗党员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 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上岗党员履责情况分析例会,研究督促指导措施,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对上岗党员履行岗位职责进行指导督促,镇党委联片领导及联村干部要利用下村工作时间,经常性对无职党员上岗工作进行指导督查,镇村两级督促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重要依据。
第七条 村党支部每半年要组织上岗党员进行一次履责能力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农村适用法律法规、农村实用技术、上级党组织有关农村工作和重大决策、决定及所在岗位需要培训的相关知识。每次培训要建立学习档案,作为无职党员上岗履责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村党支部要利用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将无职党员上岗定责情况及其岗位职责要求向全体村民公示,争取群众支持,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上岗党员每季度要向要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指导,督促检查和群众监督。
第四章 工作考核
第十条 无职党员工作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支部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坚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注重实绩、注重群众的认可度,适当掌握上岗党员比例,让上岗党员有压力感,没有上岗的党员有危机感。
第十一条 农村无职党员上岗考核分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两种,半年考核由村党支部组织,年度考核由镇党委统一安排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以上岗党员的目标管理内容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具体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爱岗精神,履责实绩,重点考核履责实绩和效果。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种。各格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各项管理目标,履行好各种职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开展活动,履行职责较好。
不称职:工作能力较弱,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未开展各项工作,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民主测评不胜任票达1/3以上。
第十四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1、上岗党员个人每半年向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
2、由村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不少于党员人数三分之一)
3、村党支部在深入农户中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商定考核格次;
4、镇党委确定考核等次(半年考核等次由村党支部确定);
5、考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并记入《上岗党员上岗情况评议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上岗党员。
第十五条 上岗党员年终考核优秀的,可以由镇村党组织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有培养前途的年青党员优先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凡在党员和群众测评中称职票低的实行待岗制,对待岗时间达到半年仍不符合上岗要求的,经镇党委认定后调整下岗。上岗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组织处理。凡上岗党员履行岗位职责不称职的,或符合上岗条件的党员,经村级党组织多次思想教育,仍不愿上岗的,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得评为合格等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镇所有农村无职上岗党员。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歙县深渡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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