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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伊始,“你拿到7折优惠了吗?”成了人们见面时出现频率最高的问候语之一。
大多数供房族望穿秋水,希望存量房贷利率的7折优惠顺利落地;可是银行却慢腾腾的,疑似在酝酿一些附加“要求”。在现代金融中,银行和社会民众应当同舟共济,这一次为何同床异梦了?
银行“要求”还不少
记者连日来采访获悉,大多数银行均表示“细则尚未出台”。
不过有银行人士在非正式场合告诉记者,不排除一些银行正在酝酿一些附加条件,譬如“要求客户支付一笔数百元的手续费”、“承诺未来三年里不得提前还款”或“在银行存入数万元的定期存款”等等。
这一说法随后得到了佐证。上海媒体昨天报道说,当地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时,一些银行表示“8.5折优惠利率转换为7折优惠利率”需要一些“特别”条件,这些条件五花八门,有的银行网点要求客户办理十张信用卡,或者存入10万元定期存款,或者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
站在部分银行的立场上,能否给予7折优惠利率是商业银行的权利,银行因此完全有理由给予“综合贡献率”大的那些客户“更优惠利率”,而对于一般客户就“不好意思”了。
不过,很多市民对此却抱怨颇多,一些市民认为银行此举嫌贫爱富,有人还评价说,“如果有在银行存款的10万块,哪个还想去贷款呢?”
“规定”本身有缺陷
2006年前,住房贷款利率的优惠幅度是9折。2004年、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3次上调贷款利率,为了减轻供房人负担,住房贷款的优惠幅度从9折下浮至8.5折。
尽管多优惠了半折,不过当时房贷的实际利率还是上升的,于是,各家商业银行几乎没有花费多大的周折,就步调一致地将优惠幅度从9折转化为8.5折,9折优惠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脑海。可是2008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多次降息,如今贷款利率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如果再施行7折优惠,银行就会发现“根本不赚钱”,施行这一利好的积极性就无从谈起。
譬如,一位市民2008年9月贷款21万元买房,期限五年,如今归还了4个月的按揭后,还剩下19.7万元贷款没还,如果这19.7万元他继续贷下去,7折优惠下实际利率为4.032%,今后56个月里,需要支付1.95万元利息。
换句话说,如果此时市民有19.7万元闲钱,他一般不会选择提前还款,而是将闲钱存一个五年期存款,年利率为3.6%,存满五年利息为3.5万元,而他付按揭的利息不到2万元,这样一来,他还赚了1.5万元。
这一近似的“存贷款”倒挂,是商业银行难以容忍的。于是,一些商业银行便希望在给予这一优惠时搭售一些其他“产品”,获得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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