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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充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歙办发[2007]40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审批等程序进行,县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共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县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名,县建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名,县环保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社会,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中招聘。招聘条件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水平;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各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09年3月23日至2009年3月31日在县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报名,咨询电话:05596530919、6513244。
2、报名提供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高校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报考。报考人员需填写《2009年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并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入围面试人员缴纳),计170元。
考生报考同一岗位(专业)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专业)之比一般应为3:1及以上,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科目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分别占40%、60%。笔试时间为4月25日上午8:30—11:00。请各位考生于4月23日到县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经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低于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合成考生总成绩。
(三)考核与体检
按单位职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参加面试考生的报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才能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其他不宜招聘的,考核均定为不合格,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在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若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审批
通过笔、面试、考核、体检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报县政府审定,县人事局办理录聘用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事代理制。
五、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事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联系电话05596513244),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歙县人事局(编办)
歙县水利局
歙
县
建
委
歙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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