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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城管局要求街道经营户统一配垃圾桶惹争议
( 2009-03-15 09:37:43) 稿件来源:新安晚报
“我是歙县中和街的经营户,城管局要求街道经营户统一向其购买垃圾桶,每个10元。”日前,歙县一读者反映说,他认为此举增加了经营户负担,城管部门也有借机赚钱的嫌疑。
探访:垃圾桶几乎一样
歙县中和街是歙县古城的核心区,长约500米。街道两边,店铺鳞次栉比,人来人往,紧靠中和街的小北街和徽园的经营户也很多。
记者发现,街道两侧的每个店铺门前,几乎都摆放着一只蓝色塑料垃圾桶,颜色和大小都一样。偶尔能看到其他颜色和形状的,但很少。
经营户:城管不应卖桶
“蓝色垃圾桶是县城管要求统一配置的,每家必须有一个。”经营户告诉记者,这一类型的垃圾桶以前也曾要求统一配置。这次,歙县城管局又要所有经营户统一购置,每个垃圾桶10元。
“配垃圾桶没错,可要求统一在城管局买,这让人怀疑城管局是为了赚钱。城管局是管环境卫生的,可是不应该卖垃圾桶。”经营户们这样说道。
城管局:没赚一分钱
歙县城管局副局长汪天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了古街形象的美观、整齐,2003年,歙县集中采购了一批塑料保洁桶,向中和街等街区经营户统一配售。此次,歙县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为巩固良好卫生环境,歙县开展创建文明示范街活动,将库存的垃圾桶再次配售给经营户,方便市民和游客处理废弃物。
“垃圾桶是按进价每只10元出售的。”汪天平说,事先,他们广泛征求了市民和经营户意见,得到多数人同意。320家店面中,有旧桶的仍用旧桶,目前共卖掉216只桶。记者从歙县城管局提供的采购发票上看到,垃圾桶的进价为每只10元。
汪天平表示,如果经营户认为集中采购配售方式不妥,城管部门会选择型号和款式相似的保洁桶,推荐给经营户自愿选购。(吴永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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